清关服务
1. 商品价值
按中国进口条例,所有进口中国的个人快件须符合以下规定:
商品限额 | 自香港、澳门及台湾寄出 | 自其他国家寄出 |
快件包含超过一件以上的物品 | 物品总价值不高于人民币800 | 物品总价值不高于人民币1,000 |
快件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 | 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口 |
为了保障您的消费权益,建议保留购物网站交易支付截图或购物收据。
2. 快件申报品名及价值
快件必须根据货品的实际货物品名、品牌等信息申报;价值需按实际价格申报。
3. 商品数量
商品必须以个人使用为目的,非作转卖或商业用途。海关会根据商品的种类、数量来衡量商品是否为个人使用。
例如:同一种类的营养补给品数量超过一瓶,总剂量足够一个人服用半年至一年,海关较大可能认为是个人使用。相反,若同一款手表数量超过一只,海关较大可能认为是作转卖用途,有可能被限制通关。
以上为一般的原则,并不是绝对的定律,仅供参考。具体以海关的认定为准。
4. 关税
进口至中国的商品可能会产生关税,客户可选择由寄件人或在中国的收件人缴付。税款按商品的种类、数量及申报价值或完税价格 (中国海关所订立的最低货品价值)而定。根据中国海关行邮物品监管要求,个人物品目前的起征点为50RMB,税金不多于人民币50的可获豁免。
有关税率及完税价格,可按下列文档以查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。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19-11/05/5448799/files/9a4395bd88f447da8f0bcaaa738f5370.doc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19-11/05/5448799/files/6557b45522ed441faa595541139821ef.doc